关于规范实验室调课及开放使用的通知
日期:2023-11-01 10:15:10  发布人:实验室管理处 

各学院:

为保障学校实验室的安全有序使用,规范实验教学调课和计划外使用实验室秩序,提高实验室使用效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实验教学调课须至少提前1天(如调整到周一的课程须提前到上周五)查询实验场地是否可以使用(教务系统及实验室管理处技术科s5-305办公室),以防实验室开放使用冲突。调课流程批准手续完备后,及时报送调课信息至实验室管理处管理科(s3-305办公室)备案,以便实验室管理员进行相关实验室的开关门、实验准备等工作。事先未到实验室管理处管理科备案直接调课上课的实验室管理员有权不予开门使用

二、对于计划外(预约)使用实验室须至少提前2天(如在周一使用实验室的最迟须提前到上周五)打印计划外使用实验室申请表(计划外使用实验室申请表见附件)与实验室管理处技术科(s5-305办公室)查询实验场地是否可以使用,软、硬件是否满足需求并签字确认,审批通过后送至实验室管理处管理科(s3-305办公室)备案,以便安排实验室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方便实验室管理员按时对实验室开关门等实验室使用准备工作,以确保安排实施。事先未申请或未到实验室管理处管理科备案,直接到实验室要求使用的,实验室管理员有权不予开门使用。

三、除有特殊原因外,使用实验室调课单或计划外使用实验室申请单须由教师本人办理,经教学单位(实验室主任、学院负责人)、教务管理部门同意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使用实验室。申请使用时间不得与实验室其它使用时间冲突,同时申请教师须做好调课班级或实验室使用人员及管理人员的通知工作。如非临时调课,学期中新开课或长期调课在办理手续并在教务处调整课表后及时告知实验室管理处。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或未在规定提前时间备案信息而引发的问题按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在实验室使用期间,实验室使用人是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使用实验室的师生务必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秩序,保持清洁卫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器材完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于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当事人,实验室管理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对于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上报学校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验室管理处

2023.10.30

核发: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