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我校实验室开放工作,了解我校实验室开放情况,保证高质量服务师生,根据《郑州财经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情况和二级学院实验室开放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统计收取,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范围
本次统计时间范围为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二、佐证材料
实验室开放佐证材料包含:实验室开放制度细则、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报告、实验室开放成果等。
1、实验室开放细则内容需包含:实验室相关简介、相关功能,实验室开放管理细则,实验室开放使用流程(开放形式)等情况。
2、实验室开放记录需包含:学院名称、实验室名称地点、实验学时、实验项目数、实验项目名称、实验目的、实验内容、指导教师或学生姓名等情况,需申请开放使用实验室时的申请负责人填写。
3、实验报告需包含:实验目的,实验环境,实验内容,实验总结等情况。
4、实验室开放成果可以根据开放后的实际成果形式收集:实验报告(参考实验教学各学院学生实验报告)、实物作品(可以是图片或复印件)、论文(复印件)、设计方案(复印件)、专利(复印件)、竞赛证书(复印件)等。
三、报送材料
本学期实验室开放细则,实验室开放记录复印件,各二级学院撰写各实验室开放情况总结及统计填写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xxx学院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四个材料。
四、具体要求
报送材料结合学院自身实际情况及通知内容报送,其他材料自行留存我处随后择时核查。纸质材料在主管实验室工作的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2年6月13日前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处知化楼s3-305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zcsysglc@163.com。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xxx学院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xlsx
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