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仪器室规章制度
日期:2022-06-20 18:00:55  发布人:实验室管理处 

1.器材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注意防火、防盗、防毒,学期结束要对仪器、药品进行清查核对,保证帐物相符。

2.教学仪器不得借给私人使用或外单位借用,特殊需要必须借用的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并要按时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教师领取实验仪器、药品应履行借用手续,用完后应立即归还,不得带到办公室,以免损坏和丢失,对实验时损坏的仪器要如实登记。

4.分组实验要提前一周,演示实验要提前一天通知实验教师准备,以保证实验按时进行。

5.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器材室。

6.严格执行危险药品和贵重仪器保管、使用制度,如发现危险药品散失,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7.严禁在器材室内吸烟和饮食。

8.易燃、易爆废液应倒入指定容器中集中处理。

9.要爱护公共财物和仪器设备,要注意节约药品,损坏仪器要如实登记,酌情赔偿。

核发:实验室管理处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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