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防火知识
日期:2021-05-11 15:10:20  发布人:实验室管理处 

(1)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试剂要单独存放。存放柜顶部要通风,置于月凉通风位置。实验室内严禁存放大20L的瓶装易燃液体。

(2)使用易挥发易燃液体试剂(如乙醚、丙酮、石油醚等)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绝不可在明火附近倾倒、转移这类试剂

(3)进行加热、灼烧、蒸馏等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热易燃溶剂,必须用水浴或封闭式电炉,严禁用灯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4)蒸馏可燃液体时,操作人不能离幵或做别的事,要注意仪器和冷凝器的正常进行。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时,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5)点燃煤气灯时,应先关风门,后点火,再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关风门,再关煤气,要防止煤气灯内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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