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低值耐用及易耗品管理制度
日期:2017-06-05 00:00:00  发布人:admin 

1.为了力行节约、避免浪费和杜绝露洞,低值耐用及低值易耗两品必须根据实验中心工作需要统一购买或领取。

2.中心两品由专人负责管理,两品的进出要建帐登记造册,帐物必须相符。

3.两品属学校财产,本中心人员只可使用而不得居为己有,更不得私自处置或转赠他人。

4.通用工具由专柜保管,用后及时放回原处,不得乱丢乱放,以免遗失。

5.小型计算器等低值耐用品可由个人长期借用,但在调出本实训室时应及时归还。

6.由个人借用的低值耐用品在借用期间非正常损坏或丢失时,应酌情赔偿。

7.超过万元的材料、易耗品(如批量加工的材料力学试样)要通过招标或寻标采购,尽量压缩使用经费,节约学校资金。

8.加强材料、易耗品的采购验收及质量检控工作,保证学校资金的有效投入。

9.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分项、分类专柜存放,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实验中心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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