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日期:2017-05-08 00:00:00 发布人:admin
各班级负责人:
根据安全工作要求,实验楼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带食品进入实验室等等,请广大学生管理工作者、任课教师教育同学们遵守相关规定,实验室管理处将不定时抽查相关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处理并通过相关渠道向学院各级领导进行通报。
实验室管理处
2017.5.8
核发:admin
【收藏本页】
- 上一篇:关于做好暑假前后各项工作安排的通知
- 下一篇:郑州财经学院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章程